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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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负责人:

十八大专题项目要求于2014年1月1日前提交结题报告,相关要求如下:

一、 结题报告提交时间

1、提交时间:2014年1月1日前。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相关负责人请做未结题说明。

2、结题报告、未结题说明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请送交到行政楼B415房间,电子版请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柴艳莎处,联系电话,5954289。

3、如项目负责人没有按时提供结题报告或未结题说明的,将不予参加十八大专题项目评优活动。

二、结题所需材料:

1、填写结题报告书一份(见附件)

2、结题时需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结题时未出刊的论文可提供录稿通知书原件(不得提供打印版、传真版);有公开出版物的,请提供出版物。

3、实践活动类项目,除提供1、2两项中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实践活动中的照片或视频等证明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上述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2月17日

十八大专题项目结题报告2_1312171454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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