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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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国家征兵工作统一安排,2013年起征兵工作时间从冬季调整为夏秋季。根据自治区和包头市、昆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2013年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2013届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1、政审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附件1)执行。

2、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2)执行。

3、年龄条件:男青年,在校生为到2013年12月31日满18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在校生为到2013年12月31日满18至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二、优惠政策及工作日程

1、优惠政策:

按照2011年10月25日,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附件3)执行。

2、工作日程:

今年征兵从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我校征集时间适当提前,7月1日开始征集, 7月15日前完成初审、初检。

三、具体要求

1、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为确保大学生优待、优抚、安置政策得以落实,鼓励往届、应届毕业生,包括在校生和刚录取的新生,尽可能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2年执行。

2、凡自愿应征的学生且符合“征集对象及条件”的男生现场报名的同时,登录网上报名预征系统(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全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登记报名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各两份,两页以上的双面打印),其中《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经财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待批准入伍后(领到《入伍通知书》),交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楼B座227房间)。

3、本、专科女生采用网上报名(http://zzbm.chsi.com.cn)的方式,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不在我校现场报名。

4、报名前须征得父母以及家人的同意。

四、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集中受理,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男生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4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要写清姓名),到校武装部办公室报名(行政楼B座226、234房间)。

联系人:黄铁钢 包青虎

联系电话:5954332 5954350

特此通知

js3845金沙线路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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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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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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