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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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新包头精神”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征集‘新包头精神’表述语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征集活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7月4日

关于征集“新包头精神”表述语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展示包头城市形象,体现市民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增强城市发展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新包头精神”表述语,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7月30日(截止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二、作品要求

1.彰显包头地域文化、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城市特色,展现当代包头人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2.表述语文字精炼大气、言简意赅、定位准确,易懂易记,易传播普及,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3.“包头精神”表述语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并提供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和表述语释意。

三、征集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参与征集活动,不接收纸质来稿。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邮箱:18686120209@163.com

电话:0472—5129521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

来稿由“新包头精神”征集活动专家组进行评选。对评出的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单位,由“新包头精神”征集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奖励。

五、几点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不再另付稿酬。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4.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新包头精神”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包头精神”征集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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