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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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内科大党发[2012]40号文件《中共js3845金沙线路委员会关于申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过程、评审标准、评审结果、经费资助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审过程

自《通知》下发起至2013年5月,“学习宣传贯彻十八精神专题项目”申报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校共申报了近80个项目,经过初审、专家评审、终审等环节评审出了最终结果。

二、评审标准

根据《通知》中的项目申报要求,评审专家对理论类项目、实践类项目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全面准确地把握《通知》的主题,对十八大报告进行进一步解读,或对十八大报告的贯彻落实提出思路方法,或对我校的工作、成绩进行回顾,或对我校工作提出规划、计划、设想等。

2、一般项目:较好地理解和突出了《通知》的主题,内容是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开展具体工作。

3、不予立项的项目:一是很难突出《通知》指出的主题,或与主题不相符合;二是同一负责人申报多个项目的,终审只择优支持同一负责人的一个项目。

三、评审结果

评审出理论类重点项目10项,实践类重点项目5项;理论类一般项目20项,实践类一般项目15项,具体评审结果请详见附表。

四、项目实施

项目通过评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请根据各项目申报书里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的落实工作,并保存实施过程的材料(文字、图片、视频)以及“项目预期成果”中的最终成果以备结题考核。

五、经费资助

根据《通知》要求,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资金支持,理论类重点项目的资助金额为每项2000元,实践类重点项目的资助金额为3000元;理论类一般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00元,实践类一般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00元。

附件:《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项目评审结果名单》

/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项目评审结果名单2_130613155121.xls

中共js3845金沙线路委员会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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