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了深入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内科大发【2008】2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奖励在2011年下半年中取得各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期间获得文件(内科大发【2008】20号)所规定的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的我校目前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1、全国、内蒙古自治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等获奖项目,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级别
金额
等次
| 省部级
| 国家级
|
特等奖
| 3000元/项
| 8000元/项
|
一等奖/金奖
| 2000元/项
| 5000元/项
|
二等奖/银奖
| 1500元/项
| 3000元/项
|
三等奖/铜奖
| 1000元/项
| 2000元/项
|
注: (1)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荣誉者,按其获奖级别金额最高项计。
(2)竞赛成果获奖单位须为js3845金沙线路。
2、参加其它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针对某一学科领域的国际级、国家级或省部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获奖的,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参加由其它科技竞赛委员会举办的针对某一学科领域的国际级、国家级或省部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获奖的,由有关部门或各学院自主奖励。
(二)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
1、在国内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收录在SCI、EI、ISTP三大索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在国内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3、在公开出版的普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注: (1)期刊级别的认定参照科技处最新制定的“js3845金沙线路国内A、B类学术期刊名录”。
(2)论文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学术著作(以正式出版发行为准)
1、撰写中文或英文版学术专著的,奖励5000元/本。
2、翻译或主编学术著作、编著文学艺术类作品的,奖励3000元/本。
注:以上著作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四)专利(以授权为准)
1、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项。
注: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五)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
学生本人受到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组委会邀请参加学术会议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由学工处(团委)评定,酌情给予部分会务费奖励。
(六)以上款项中未作规定,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显著,需要奖励的,可由学生本人和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工处(团委)组织审核后给予适当奖励。
三、奖金申请办法
请各学院团总支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js3845金沙线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同时把学生成果汇总到《js3845金沙线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5日前上报至校团委素质拓展中心,逾期不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js3845金沙线路委员会
2011年11月25日
附件一:js3845金沙线路本(专)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登记表
附件二:js3845金沙线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