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车辆未经允许,任意在我校二实验楼附近区域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严重破坏了学校校园环境卫生,损害了学校利益。近日,后勤处为迎接校庆已将堆放的垃圾清理完毕。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特通告如下:
任意倾倒、堆放建筑、生活垃圾是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行为。学校将加大对违规车辆向二实验楼附近区域任意倾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并要求清除所倒垃圾和加倍赔偿有关损失,并移送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后勤处(节能办)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