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鼓励应届毕业学生报名参军,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通知要求,继续开展高校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现将网上预征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预征对象和范围
网上预征的对象是2011年毕业的男性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预征范围之内。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条件
年龄:专科应届毕业生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4岁。
身高:162CM以上。
视力:(裸眼视力)左眼4.5,右眼4.6。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方法
1、网上报名时限。即日起至6月25日前,应届毕业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t://zbbm.chsi.com.cn 或http://zbbm.chsi.cn )填写报名信息,符合基本条件的在线登记并自行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及存根,其中《预征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
2、初审初检。6月25日下午17时前,网上报名学生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分别经财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预征登记表》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由学院辅导员填写,注明ⅩⅩⅩ是(硕士、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具备毕业资格,并加盖学院党总支的公章,连同《预征登记表》存根,一并交学校武装部办公室。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学生网上报名的联系方式通知学生参加初审初检。
3、预征对象确定。6月30日前,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四、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抓住当前毕业生择业的有利时机,全面准确地宣传和组织应届毕业生学习有关参军的政策、网上报名的程序方法等,做到让毕业生人人皆知政策、报名的程序和方法,努力营造依法服兵役,携笔从戎无上光荣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毕业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征报名,将不能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以及考学升学、就业服务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2、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国防部征兵办,决定于2011年5月9日——5月13日举办“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网上咨询活动”。 咨询活动由教育部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主办,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ttp://www.ncss.org.cn)承办。教育部学生司、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国防部征兵办负责征兵工作的同志将对有关政策进行在线解答。活动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平台将开设网上咨询活动专页(http://www.ncss.org.cn/2011zbzx/)。毕业生可直接登录页面提问,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后台回答问题。
5月9日——5月15日,我校也将开展入伍预征宣传周活动,对预征对象条件和范围、预征流程、时间、优惠政策等进行宣传和讲解。
入伍预征期间,我校武装部开设入伍预征咨询电话。同时,可登陆我校网站国防教育网页中的征兵工作专栏(http://dsam.imust.cn/afo/index.asp),查询相关的入伍预征流程、政策及最新动态。
联系人:黄铁钢 齐明
联系电话:5954332 5954350
js3845金沙线路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