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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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在包头市开展第三个民族团结宣传月之际,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共同举办“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家园”征文活动。现将征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文内容

1、讴歌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美好前景;讴歌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2、“民族一家亲”。根据个人的成长经历及社会见闻,写出在校园生活、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中,与不同民族的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合作共同进步的真实的感人的故事,以及由此引发的体悟、感受,反映“民族一家亲”的可喜局面。

3、感受变化,感悟文化。根据个人的成长经历及社会见闻,写出校园、所在城市或者是家乡的喜人变化,以及由此引发的思考;根据个人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写出对民族宗教和文化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的感悟。

二、征文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征文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主题鲜明,格调高昂,积极向上;语言流畅、文风朴实优美,有较强的感染力。

2、体裁不限,蒙汉文均可,字数不得超过在3000字内,诗歌不少于25行

3、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

4、电子稿件和纸质稿件均可。电子邮件主题请以“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家园”命名,稿件正文左上角标注“征文”字样,请发送至邮箱:xcba118@126.com。纸质稿件请在正文左上角标注“征文”字样,交至行政楼A118办公室。、

5、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民族等。本征文不予退稿,请自行保存底稿。

四、征文时间:4月15日起至5月12日止。

五、征文评选与奖励

1、本次征文分蒙语组和汉语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参选文章进行评审,每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主办方将为获奖征文作者颁发奖品、证书。

3、其它:活动咨询地点:行政楼A118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 5954369。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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