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切实提高招募质量和服务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精神,现就2010年我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主要为自治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为主)和全国项目办指定对口省份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募数量
2010年内蒙古计划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800名左右。
三、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优先。
11、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在此基础上另行通知。
四、服务期限
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由1-2年调整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自治区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五、报名时间
5月6日至5月26日。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上交报名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校项目办(校团委行政楼B231)。
4、资格初审。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会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七、考试及考核
5月26日起,自治区项目办根据各高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专业需求情况,组成考试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意愿和个人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面试名额按照基层青年工作、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专项行动等所需专业类别划拨各高校需求总数来确定。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八、体检及确定入选人员
6月5日前,自治区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在全区面试合格者中及时调换。6月下旬,自治区项目办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在各高校校园网站上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6月下旬,自治区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并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如体检合格确认录取并签订协议,擅自违约的志愿者,将通过学校项目办追究其责任。
在招募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本着对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自治区项目办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自治区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录取资格。
九、报送总结
9月上旬,自治区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十、集中培训及上岗
1、做好服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实习见习。有条件的高校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
3、集中派遣培训。录取为2010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毕业生于7月中旬,参加由自治区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通知另发)。
十一、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自治区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志愿者派遣时,自治区项目办应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发放的志愿者确认通知书明确的服务岗位安排上岗,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级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志愿者服务地。
十二、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
有关其他优惠政策登陆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2010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招募咨询电话:0472—5954374
联系人:张利敏
电子邮箱:nmgkjdxtw@126.com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js3845金沙线路项目管理办
(共青团js3845金沙线路委员会代章)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