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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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总支: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树立和宣传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感召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展示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根据内科大发【2008】21号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评选js3845金沙线路第三届“十佳”系列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宗旨:

“十佳”系列大学生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奋发成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类型及参评对象:

1、js3845金沙线路”十佳”系列大学生分别设立 “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创新标兵”、“十佳文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十佳文体标兵”五个类别。

2、“十佳”系列大学生的参评对象为我校2009年7月以前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和大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模范。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素质拓展教育活动,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其它公益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人际关系和谐。

(二)具体条件(请参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十佳大学生”的评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候选人原则上在班级民主推荐或自荐的基础上,由各学院团总支通过一定方式,综合考虑择优推荐产生;各学院要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使“十佳大学生”的评选过程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各学院可根据学院具体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学院初评各类别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学生数不足1000人的依1000人计,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通过评议或投票等方式确定候选人,并予以公示。

3、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评选,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校园网及学校醒目地方进行事迹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同学进行监督,如入选者事迹有弄虚作假不符条件等,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表彰奖励:

1、学校对“十佳”系列大学生在“五四”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报纸、橱窗、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获奖者先进事迹,以激励全校学生奋发努力,争创一流。

2、学校将对“十佳大学生”的事迹予以大力宣传,并召开“十佳大学生”事迹报告会,激励全校学生以他们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扎实推进学风、校风建设,努力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六、其他:

1、“十佳”系列大学生的评选活动应与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服务成人成才结合起来,要大力宣传评选的意义,严格评选程序和评选条件,宁缺勿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要根据“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条件,认真填写《js3845金沙线路“十佳”大学生申报表》(附件2)并附电子文档、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个人重要奖项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经各学院团总支签署意见后报送校团委组宣部,校团委审核汇总后提交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

3、各学院请将申报材料按要求务必于4月23日前报送校团委组宣部(行政楼228室)。

特此通知!

附件1:js3845金沙线路 “十佳” 系列大学生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js3845金沙线路“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共青团js3845金沙线路委员会

2010年3月30日

附件2_1003301704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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