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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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宣传表彰教育战线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和在校大学生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学习先进、奋勇争先;激励和带动全区各界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积极进取;努力在各自的学习、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治区教育厅、团委、学联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二届“十杰青年教师”和第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全区“十杰青年教师”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旨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青年教师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良好评价激励机制,树立可学可敬典型,鼓励和引导青年教师和大学学生积极向上,甘于奉献,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立志为教育事业可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时间

2009年11月15日——12月31日

三、评选条件和办法

十杰青年教师

凡我校在职青年教师(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立足本职岗位,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及科研开发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学校学生中具有较高公信度的教师均具备参评资格。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深受学生爱戴。

2、在教学实践中,刻苦钻研业务,勇担教学重担。积极探索教学改革,善于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授课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喜爱。

3、在学校和学生管理工作中,廉政勤政、作风扎实,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并能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为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师生员工好评。

4、在后勤服务和生产经营工作中,热爱本岗、安心工作、精通业务、服务热情。具有较强改革精神和过硬的技术本领推动学校后勤管理改革做出突出贡献。

5、在科研开发、科技应用、大学生见习就业创业和大学生德育工作中锐意进取,勇于开拓,坚持深入基层,吃苦耐劳,取得突出人才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选办法

1、我校青年教师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采取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的形式,最后经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审批后,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具体组织遴选后上报自治区,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2、每位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另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两张二寸照片及工作、学习、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登记表及事迹材料(一式15份)要求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于2009年11月27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办公室,逾期不受。

3、自治区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每位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考察情况,将遴选出30名“十杰青年教师”候选人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各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确定第二届全区“十杰青年教师”和“十杰青年教师提名奖”获奖者。

十佳大学生

凡我校在校全日制的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一)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科学发展观,学习了解党的重大路线与方针,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学生威信较高,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优秀大学生。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挑战杯”(全国、自治区、学校等三级)系列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国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应用价值,或在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3、勇于克服困难,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努力承担学生工作,大学生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二)评选办法

1、候选人的推荐工作采取自愿报名、各学院推荐的形式,经学校团委、学生工作部门按照要求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并吸收教学科研部门和学生会组织等参加遴选后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2、候选人的提名须自下而上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候选人要在校内公示,经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另附500字先进事迹材料和两张二寸照片及工作、学习、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张,登记表及事迹材料(一式15份)要求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于2009年11月27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办公室,逾期不受。

4、为充分宣传“十佳大学生”事迹,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扩大影响,自治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事迹考察情况,将审查合格的各高校推荐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事迹简介通过指定网站、各高校共青团网站及张贴画等方式在各高校进行公布,并由各高校广大青年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内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投票(具体投票方式另行通知),将根据投票数量确定30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各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确定20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此20名候选人再经过现场即兴演讲和问辩,经过现场打分最终确定第七届全区“十佳大学生”获得者和“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获得者。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择优推选。充分体现所推人选的代表性。

3、各学院务必将所有申报材料于11月27日下班前上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办公室,逾期不受。

4、候选人登记表及500字的事迹材料须用A4纸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并附电子版。

5、事迹材料中要附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照片。

附件:

1、“全区十杰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2、“全区十杰大学生”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js3845金沙线路委员会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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