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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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总支:

为了深入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内科大发【2008】20号文件精

神,学校将奖励在2008年4-12月各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期间获得文件(内科大发【2008】20号)所规定的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1、全国、内蒙古自治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等获奖项目,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省部级:特等奖 3000元/项、一等奖/金奖 2000元/项、二等奖/银奖 1500元/项、三等奖/铜奖 1000元/项

国家级:特等奖 8000元/项、一等奖/金奖 5000元/项、二等奖/银奖 3000元/项、三等奖/铜奖2000元/项

注:(1)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荣誉者,按其获奖级别金额最高项计。(2)竞赛成果获奖单位须为js3845金沙线路。

2、参加其它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针对某一学科领域的国际级、国家级或省部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获奖的,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参加由其它科技竞赛委员会举办的针对某一学科领域的国际级、国家级或省部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获奖的,由有关部门或各学院自主奖励。

(二)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

1、在国内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收录在SCI、EI、ISTP三大索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在国内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3、在公开出版的普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注:(1)期刊级别的认定参照科技处最新制定的“js3845金沙线路国内A、B类学术期刊名录”。 (2)论文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学术著作(以正式出版发行为准)

1、撰写中文或英文版学术专著的,奖励5000元/本。

2、翻译或主编学术著作、编著文学艺术类作品的,奖励3000元/本。

注:以上著作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四)专利(以授权为准)

1、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项。

注: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五)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

学生本人受到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组委会邀请参加学术会议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由学工处(团委)评定,酌情给予部分会务费奖励。

(六)以上款项中未作规定,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显著,需要奖励的,可由学生本人和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工处(团委)组织审核后给予适当奖励。

三、奖金申请办法

请各学院团总支认真收集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js3845金沙线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作品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0日前上报至校团委组宣部办公室冀兰老师处。

特此通知。

共青团js3845金沙线路委员会

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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