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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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招聘生活指导教师数名。

1、 年龄在40-60岁之间,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 大专以上学历。(有管理经验及教师经验者优先)

3、 对工作有敬业精神,对学生有责任心、耐心、细心、爱心。

4、 要求能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有积极的引导作用,随时观察学生动态,能和学生顺畅地交流。

5、 有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整栋公寓楼内务整体水平有稳步提升,工作方法能让学生适应。作为正式录用的考核标准。试用期工资680元/月;正式录用后执行公寓服务中心生活指导老师工资标准。

公寓服务中心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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