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昆都仑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昆区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团委,昆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贸局、精神文明办公室、青年联合会于2008年2月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昆都仑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报我校参评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昆都仑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区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宣传和表彰在昆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时代楷模,激励全区青年少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实现昆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顽强的意志、高尚的品格、杰出的才干和卓越的成就,能够体现当代青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
2、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三带三区”战略的伟大实践,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并赢得各界的普遍赞誉;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忱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所在企业是诚信企业,企业及其个人在遵守劳动、税务、工商等法律法规方面没有违规记录;
5、内蒙级、市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创造发明、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6、在发展农牧林业生产,兴办乡镇企业,增产增效,促进农牧业产业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和坚持科技兴农、兴牧、兴林,成为致富典型,并积极帮助其他农牧民脱贫致富成绩显著者;
7、在教育、科研、文化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上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成效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者;
8、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安定、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尊严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9、在内蒙和全市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最高名次或创造最高纪录者;
10、在执法执纪、秉公办案、打击犯罪、反腐倡廉中有立功表现获突出贡献;
11、在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扭亏增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12、在城镇个体、私营经济中,依法经营,诚实劳动,在上缴税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1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14、在其他方面对国家和人民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者;
15、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为优;
16、以往年度各级杰出青年不再参评;
17、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昆区公民,或在昆区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非昆区籍青年;
18、符合第17条要求并至少具备以上条件之二者方可申报。
三、评选要求
1、推报人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下发评选意见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推报1-2名校内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送材料,按时上报,如没有杰出代表可放弃本次评选。
2、推报人选需报送的材料:(1)推报表一式二份,3000字以内事迹简介1份(统一格式用A4纸并提供电子文档);(2)推报表、事迹简介均需本人签字,事迹简介需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盖章;(3)本人身份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简介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和复印件。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2月24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上报校单位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
附:“昆都仑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推报登记表
中共js3845金沙线路党委宣传部
2008年2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