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住宿费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2007年4月25日学校《关于加强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工作意见》的精神,从2007年9月15日起,全校学生公寓住宿费由学校后勤集团财务部统一收取。
一、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收费时间为上述日期的下午:1:30- 4:30 (周六、日除外)
2、在上述收费时间,星期六、星期日的收费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 5:00
3、地点为每栋公寓楼门卫处。
4、缴费时间截至为11月5日。
5、要求用现金支付住宿费。
6、因各种原因在9月15日至10月21 日,未在后勤集团财务部集中收费时间交费的同学,可以在9月15日至11月5日补交,补交的住宿费由各楼生活指导老师收取。
7、希望同学们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按时交费。
三、相关措施:
1、截至10月25日未交住宿费,由后勤集团在各楼公示催缴。
2、截至11月5日未交住宿费的同学,有后勤集团将名单报各二级学院,取消参加本学期各科考试资格。
3、毕业生不交费者,教务处不予发放毕业证。
4、贷款的同学须持相关手续按时到本楼交费处办理登记。
5、2007年9月以前欠住宿费的同学,到学校财务处交费,时间同上。逾期不交者,惩处措施同相关措施的第二、三条。
6、减免缓交的同学,须持有学生原户籍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减免缓条件参照学校学费收取减免缓条件办理。
js3845金沙线路后勤集团
2007年9月11日
附件: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