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KD-HQC-2014-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对js3845金沙线路东、西院家属区环境改造工程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西院家属区环境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青年路13#、14#街坊
三、项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四、工期要求:2014年7月25日开工—2014年10月20日竣工
五、项目规模:
1、一标段:西院家属区拆除原有路面14940㎡;人行道环保砖铺设3811㎡;停车场植草砖铺设3509㎡。
2、二标段:东院家属区原有路面拆除6981㎡;人行道环保砖铺设4090㎡;停车场植草砖铺设1950㎡。
3、三标段:西院家属区新建沥青道路5965㎡,原有沥青路面罩面2930㎡;东院家属区新建沥青道路3000㎡。
4、四标段:西院家属区南大门新建;东院家属区南大门改造。
5、五标段:西院家属区照明路灯70盏;东院家属区照明路灯34盏,工程包含路灯电缆购置及铺设。
六、资质要求:
1、一至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灯具产品制造或灯具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七、报名须知: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投标。
(一)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件)
2、独立法人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件)
5、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件)
6、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件)
7、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备报名时存档。
(二)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20日
(三)报名地点:js3845金沙线路后勤处(节能办)
联 系 人:郑清平 范 炜
电 话:0472-5951511 5951687
举报电话:0472-5951589
js3845金沙线路后勤处(节能办)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