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属各单位:

由包头市委宣传部主管、主办的内蒙古首家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微信平台“包头微学习”(微信号:baotouweixuexi)于2015年2月5日正式开通,该平台兼具理论学习、宣传、考核和互动等功能,是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项新举措。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现就做好“包头微学习”使用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做好“包头微学习”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教职工添加关注、参与闯关答题。将科级以上干部注册登记表(附件)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田芳OA,联系电话:5954289。由学校宣传部统一报送至包头市委宣传部。

二、首次进入“金榜”“闯关答题”栏目时,需先注册个人信息,“姓名”一栏需填写“识别编码+单位名称(建议使用常用简称)+本人真实姓名”。我校识别编码为KD。如:包头师范学院宣传部 张三,需在“请输入您的姓名”中填写“SY宣传部张三”。如:

三、“包头微学习”“闯关答题”排名页面增加“人员管理”功能,学员可自己动手进行个人信息修改,要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微信昵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建立准确学习档案。学员在“闯关答题”中的排名,以微信昵称显示。

四、关注方式:请扫表下图二维码关注包头微学习公众平台或搜索微信号(baotouweixuexi)进行关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5月25日

上一篇:关于5月29日高职院停电的通知

下一篇:js3845金沙线路新建东校区体育场看台、主席台膜结构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