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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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新形势的研判、新问题的挖掘以及新举措的探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1、学校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从事相关领域理论教学、研究人员,具备一定党建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须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对所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提倡和鼓励多部门、多单位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

3、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课题,每个项目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且课题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4、有2014年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在研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2015年课题。已批准立项的2015年度的市厅级及以上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本次课题分为理论研究类和实践活动类两大部分,分别设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次课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委托项目。

2、理论研究类和实践活动类项目选题应主要围绕“2015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可根据“指南”选择一个合适角度进行选题。

3、项目经费由学校专项经费进行资助,项目主持人按经费开支计划使用,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1)理论研究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5万元。

(2)实践活动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3万元。

三、课题立项与结题

1、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对课题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评定立项课题并在全校公布。

2、申报理论研究类项目一经立项,即作为地厅级规划项目纳入学校科研项目,由科技处统一编号备案,由党委宣传部进行具体管理。实践活动类立项项目、委托课题立项项目不纳入校内规划项目。

3、项目成果形式可选择专著、调研(活动)报告或论文。所有成果形式必须以js3845金沙线路为作者单位,并要标注课题名称和项目号,专著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4、课题完成申请结题,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js3845金沙线路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科研课题结项审批书》,党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成果鉴定,评定不合格的成果,不予结项,限期修改。修改后仍不合格者,给予撤项处理,并追回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5、所有立项项目完成周期为1年,到期不能完成者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将予以撤项,追缴所拨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课题人员须填写《2015年js3845金沙线路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和《2015年js3845金沙线路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附件2、附件3须提交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行政楼B415房间柴艳莎处,电子版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至柴艳莎处,联系电话5954289。

3、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择优推荐申报课题,统一上报相关材料,同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过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js3845金沙线路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2015年js3845金沙线路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

3、《2015年js3845金沙线路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4、《2015年js3845金沙线路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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