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现进行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独联体国家高校学习、进修的预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国别和资助专业

项目名称

国别

语言要求

优势专业

乌克兰互换奖学金

乌克兰

俄语、乌克兰语

乌克兰语

乌克兰研究

航空

航天

焊接

核能

材料科学

其他优势专业(自填)

白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白俄罗斯

俄语

俄语

白俄罗斯研究

物理

数学

电子科学

国际关系

艺术

其他优势专业(自填)

摩尔多瓦互换奖学金

摩尔多瓦

俄语、罗马尼亚语

摩尔多瓦研究

罗马尼亚语

俄语

葡萄酿酒

其他优势专业(自填)

阿塞拜疆互换奖学金

阿塞拜疆

俄语

阿塞拜疆研究

特殊教育

石油开采

加工

其他优势专业(自填)

哈萨克斯坦互换奖学金

哈萨克斯坦

俄语、哈萨克语

哈萨克语

哈萨克斯坦研究

国际关系

数学

物理

石油开采交公理工类

其他优势专业(自填)

亚美尼亚互换奖学金

亚美尼亚

俄语

亚美尼亚研究

物理

数学

医学

俄语

艺术

其他优势专业(自填)

二、报名对象

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应届毕业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生、在职教师。

本科应届毕业生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报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和一年级博士生可申报攻读博士学位,在职教师可申报访问学者。

三、遴选条件

参照2015年独联体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优先支持一外为俄语的申请人,支持一外为英语或其它语种的申请人。

四、其它事宜

录取人员须在派出前参加俄语、国情等方面的培训并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未通过者不予派出。

留学人员赴国外后须参加各学校组织的语言水平测试,未通过者须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通过预科结业考试后才可进入专业学习。

请有意向的师生在2015年12月12日前将报名表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楼B320室)。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5年11月26日

上一篇:硬笔书法与中华传统文化讲座通知

下一篇:关于两级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