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通知》(内教字[2004]5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决定开展第十六期普通话水平培训及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测试对象

新进教师;我校在校学生;已参加测试但未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教师、学生;校外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4月23日-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js3845金沙线路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行政楼B509)。

三、收费标准

培训费:教师(校外人员)100元/人,学生80元/人;

测试费:教师(校外人员)50元/人,学生25元/人;

教材费:25元;

费用总计:教师(校外人员)175元,我校在校学生130元;

补测人员与新报名人员收费标准相同。

四、培训、测试时间

具体事宜将在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http://hro.imust.cn/),敬请留意。

五、报名要求

1、我校在校学生:自行下载填写“(样表)js3845金沙线路第十六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表”,由班长负责组织报名,并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费用、汇总的报名表及电子照片报送测试站。

2、其他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样表)js3845金沙线路第十六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表”,并在现场报名确认前将报名表及电子版照片一并发送至测试站邮箱(nkdpthcsz@163.com)。

六、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表注意事项:“性别”、“民族”、“职业”须点击下拉菜单选择对应内容;“籍贯”填至省市,如:内蒙古包头市;“学号”我校在校生须填,我校教师则填本人职工号,其他人员无需填写;“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报名表内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如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电子照片规格:一寸红底;大小不超过40kb;像素:宽390,高567;格式为JPG,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151220199203125526.jpg”。

3、其他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

4、报名截止后,将根据报名顺序分批组织安排培训和机测,校内人员优先安排,年内完成全部测试计划。

特此通知

                                     js3845金沙线路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16年4月15日

上一篇:关于体育馆暂停开放健身活动场所的通知

下一篇:js3845金沙线路2016年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