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推行学分制学生社团制度。
根据《学分制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7年春学期认定的三星级及以上学生社团可自愿申请认定成为学分制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于2017年11月3日前将学分制社团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提交至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主教地下一层)。校团委将通过初审、答辩、公示等环节,确定试行学分制学生社团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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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