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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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3845金沙线路保卫处户籍科将于2019年6月10日至7月7日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本次为学生个人办理,请各学院老师务必通知到毕业生个人,具体细则如下:

一、迁移流程

① 户籍科根据离校时间通知各学院老师办理时间,各学院老师通知本院毕业生;

② 学生根据意愿决定落户地点,确认详细落户地址;

③ 各学院学生于规定时间内来户籍科(本科院东门警务室),登记迁出地址,以及迁出人员身份信息,核对盖章;

④ 学生收到户口页无问题后到沼潭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⑤ 学生持《迁移证》、《毕业证》、《报到证》等至迁往地落户。

二、注意事项

1.曾借用户口页的同学请在迁出前将户口页归还至户籍科;

2.入学时提交过户籍证明的同学请到户籍科领取,毕业后交还当地派出所;

3.迁往地一般为原籍家中工作单位,升研的同学可迁往新学校(本校升研前来说明即可),其余地点需先在迁往地公安机关咨询是否需要办理准迁证

4.迁往工作单位需先确认单位是否接受户口,办理时请提供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5.请毕业生先确认毕业生至迁往地落户是否需要报到证,如需要报到证,请预先协调好报到证相关事宜。

6.迁往北京市上海市非原籍户口需开据进京许可证等一切相关证明,此手续请联系单位办理。

7.请问清楚迁往地,正确具体的落户地址,如XX省XX市XX县XX街坊XX号或XX省XX市XX单位,迁往原籍提供以前身份证上地址即可。

8.迁移地址禁写公安局、派出所。

9.户口迁移证不得丢失,迁出后迁移证即户口,每人只有一份

10.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在有效期内落户,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安排办理时间。请不要在马上离校前办理,请规划好时间提前办理。

11.应届毕业生户口办理期间一律不接受代办,提前离校的同学请规划好办理时间。

12.暂未决定迁移地点的同学,户口可留校2年,2年后交由包头市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保管。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保卫处户籍科:本科院东门警务室

沼潭派出所地址:火车站向东200米路北巷内(巷口有南郊农村信用社)

办理时间:2019年6月10日——7月7日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户籍科电话:5951539

                                              保卫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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